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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丞服务内容

    百丞税务资本运营团队成立10年有余,在企业并购、改制、合并、分立、IPO等资本运营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提供专业的税务服务如收购谈判支持、尽职调查报告、审查合同协议税务问题、可行性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税务机关确认不确定的税务问题等。

    重组案例

    百丞协助奥特斯(中国)、上海华谊集团、双钱轮胎、上海城投高速公路、华电国际、爱科迪、山东黄金、山东钢铁等几十家公司实施重组项目。为客户合理合规享受相关税收政策。

    常见问题

    计提的财务费用未实际支付,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
    百丞在描述问题并对企业存在的该问题进行举例之后,会对该风险进行分析,并提供适用的政策供企业参考。
    风险分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贵公司计提的借款利息在2016年并未实际支付,不属于贵公司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另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贵公司计提利息并列支财务费用时,并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该种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前也不允许扣除。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为员工超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百丞在描述问题并对企业存在的该问题进行举例之后,会对该风险进行分析,并提供适用的政策供企业参考。
    风险分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且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查询,上海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高限额为16,356.00元,个人和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限额分别为1,962.72元,但贵公司以及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超过该限额且未将超出标准部分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资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税务审计团队